乙级资质额外条件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管理与监督
年度报告制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每年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等。资质认定机构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
资质延续与变更: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单位应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在资质证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法人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资质认定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变更手续。
申请防雷检测资质对场地的要求是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具体来说:
场地性质:通常要求是固定的经营场所,以证明申请单位有稳定的办公地点来开展检测业务。
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需要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如果是自有房产)或者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场地)。这是为了证明申请单位对该场所拥有合法的使用权,且使用期限应能覆盖资质申请及有效期内的业务开展需求。
此外,虽然没有对场地的面积、布局等作出明确的量化规定,但场所应能够满足办公、仪器设备存放与使用、资料档案管理等基本功能需求,以保障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正常开展。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生产管理制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等。